张靓颖名誉权纠纷案最新进展
日期:2025-12-04 21:04:47 / 人气:4

事件概况
北京互联网法院已认定微博账号昵称为“我是张青见颖”(UID:7841359235)的注册人、使用人陆永益发表的多条言论构成对张靓颖名誉权的侵害。2025年9月19日,陆永益在法院公告平台公开发布致歉信,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致歉;该致歉信由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,刊登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。
判决要点
• 侵权性质:法院认定涉案言论为对张靓颖的侮辱、诽谤,已侵害名誉权,并对其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造成负面影响。
• 当事人信息:致歉人陆永益;涉案账号:“我是张青见颖”(UID:7841359235)。
• 公开方式: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布致歉声明,履行公开致歉的法律义务。
舆论更正
部分自媒体将致歉人误写为“庄某某”,与法院公告所载姓名“陆永益”不符,请以法院公告为准。
法律提示
网络并非法外之地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关于名誉权的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;构成侵权的,需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作者:风暴注册登录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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